核心摘要:近日,一燃气公司因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商铺进行供气,被武汉市黄陂区城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钊嗣癖?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万禹)近日,一燃气公司因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商铺进行供气,被武汉市黄陂区城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今年9月,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中队会同黄陂区燃管办对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餐饮商铺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巨龙大道某火锅店店内存放燃气钢瓶达到6瓶,储存燃气钢瓶超过100KG,未设置专用瓶组间,违反了《餐饮用气场所液化石油气管道供气安装使用指南》中“存瓶总量超过100KG时,应采用瓶组供气方式,设置专用的瓶组间,不应设置在所服务建筑的室内”的有关规定,存在有燃气安全隐患。经执法队员现场调查核实,该火锅店与某燃气有限公司签署有供气协议,而该燃气公司未按照技术标准,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仍然为该火锅店供气超过100kg,并且每个月入户安检均未指出该问题。随后执法队员于9月22日对该燃气公司送达《立案通知书》,正式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对该燃气公司供气人员和当事火锅店经营者及相关证人进行调查询问,以及现场检查(勘验),盘龙中队城管执法队员进一步固定证据线索。在调查终结后,执法队员于10月27日前往该燃气公司,对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对该公司同步送达《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书》,告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并指导企业如何依法进行整改,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依法减轻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同时,盘龙中队城管执法队员也对当事火锅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并对火锅店经营者进行了普法宣传及批评教育。
截至11月9日,该燃气公司已整改完毕,并按时缴纳行政处罚???,考虑到该企业积极配合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城管部门将扣押的燃气钢瓶如数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