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9月17日中午,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一中队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日常巡查工作,当巡查至G318国道双寨村地段时,发现一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顶灯存在破损情况。执法人员当即现场拦停上前盘问,经执法队员现场勘验和系统比对,该车辆所属单位虽运输报备手续齐全,但车辆因顶灯破损涉嫌违规。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肖晨 刘恒)9月17日中午,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一中队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日常巡查工作,当巡查至G318国道双寨村地段时,发现一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顶灯存在破损情况。执法人员当即现场拦停上前盘问,经执法队员现场勘验和系统比对,该车辆所属单位虽运输报备手续齐全,但车辆因顶灯破损涉嫌违规。属于使用不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该行为违法了《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修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
通过与司机询问笔录和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运输经营部两年内并无同类违法记录,属初次违法,且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并在被告知后第一时间完成整改。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依据《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2修改)有关规定,该行为属轻微违法,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
在依法履行程序后,执法人员未予以行政处罚,而是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严肃而细致的行政合规指导。强调车辆规范运输和市容管理的重要性。企业负责人认识到问题,并表示将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一中队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推动城市管理从“惩处式”向“预防式”“服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