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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清欠工作,研究部署近期工作任务。副巡视员王毅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春节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易发期,各地要协调联动、严查严办。
首先要畅通维权渠道。各地要继续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同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12333电话的宣传。从会议当天开始到春节,举报投诉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守,接待室有专人接待。
其次是案件处置要到位。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工程款的,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或责任人逃匿等,确实无力支付工资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从其它渠道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和基本生活费,给予生活补助。
三是严厉惩处严重欠薪违法案件。要开展好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信用评价工作,继续发挥好黑名单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将企业欠薪与资质升级增项、行业评先、工程质量评优和文明工地评选等挂钩,真正让欠薪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付出应有代价。
王毅忠强调,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要落实长效机制的建立,从而根治欠薪行为。省委、省政府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强化了治理欠薪七项制度,形成了我省独具特色的“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机制格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人社等部门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强化了源头治理。各地在今年的工作中,务必要抓好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抓好制度体系的建立与维系,形成长效机制。(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