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正迎来新一轮功能升级。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明确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位缴存职工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关于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再次引发关注。
住房公积金制度正迎来新一轮功能升级。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明确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位缴存职工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关于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再次引发关注。
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统计,目前全国已有上海、深圳、遵义等16个城市推出类似政策,公积金正从传统的购房支持工具,逐步转变为覆盖居民住房全生命周期需求的民生保障机制。
从各地实践来看,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政策,既体现共性,又各具特色。岳阳采用“定额提取”模式,与黔南、铜仁等城市3000元/年的标准保持一致;天门、滁州则将上限提高至5000元,可覆盖120平方米住房全年物业费(按3元/平方米/月计算);深圳更灵活,允许按当月缴存额的40%提取。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此类政策深度挖掘公积金的潜在效能,有效减轻了居民家庭物业费支出负担,更为稳消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厮菡哐萁?,部分地区曾禁止公积金用于物业费支出,而如今16城的实践意味着公积金使用范围从购房、租房等核心领域,向物业费等日常住房消费延伸。
对于账户余额较高却缺乏使用渠道的缴存职工而言,这意味着沉淀资金得以激活。按照岳阳市发布的政策,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每年可提取6000元,基本覆盖90平方米住房的年度物业费,直接缓解年底集中缴费的资金压力。
政策的溢出效应更值得关注。在制度层面,它打破了公积金“专款专用”的传统边界,通过赋予缴存职工更多支配权,增强了制度吸引力与认同感。在经济层面,释放的消费潜力尤为关键:当物业费支出不再占用可支配收入,居民在教育、医疗、文旅等领域的消费能力将得到释放。对物业行业而言,稳定的缴费来源也将缓解企业运营压力,形成“居民减负-企业增收-服务提质”的良性循环。
从岳阳的政策实践,到全国范围内更多城市的积极跟进,住房公积金用途的每一次拓展,都在为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民生跨越注入新活力。(记者 赵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