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印发《福建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省级文化生态?;で纳瓯ㄓ肷枇ⅰ⒔ㄉ栌牍芾淼茸鞒雒魅饭娑?,标志着依法行政、依规?;し俏镏饰幕挪致跎弦桓鲂碌奶ń??!豆芾戆旆ā酚?022年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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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で侵敢员;し俏镏饰幕挪诵?,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批准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福建省是开展非遗区域整体性?;ぷ钤绲氖》葜?,早在2007年6月,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就被原文化部批准为我国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な笛榍?019年12月由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で?017年1月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な笛榍?。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设立省级妈祖文化(莆田)生态保护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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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明确,省级文化生态?;でㄉ栌Φ奔岢直;び畔取⒄灞;?、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だ肺幕挪脖;ぴ杏俏镏饰幕挪娜宋幕肪澈妥匀换肪?,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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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结合福建省独特的对台港澳优势及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增加了推动闽台港澳、对外交流合作尤其是与海丝沿线国家(地区)交流与合作的条款。根据福建省传统工艺振兴、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以及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省的有关要求,增加并细化了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