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完善长沙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建和供给工作,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出台《长沙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经营利润测算确定。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为完善长沙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建和供给工作,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出台《长沙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经营利润测算确定。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统筹规划,限定配售价格和户型面积,建设或收购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条件的项目和房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保本微利”原则面向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进行配售,实施封闭管理、具有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住房。
《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主要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保障的方式、建设方式、保障对象和申请条件、销售形式、配售的程序、监管等。
《办法》规定,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办法》明确,保障性住房坚持新建和收购并举原则。新建保障性住房在划拨土地建设,收购按照“自愿出售、优先配售、可租可售”的原则组织实施收购和后续管理。
新建保障性住房主要为成套住房。新增建设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为80-100平方米,收购房源户型面积以80-10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经营利润测算确定,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作为参考价格上限,由实施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收购价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长沙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为:长沙市城市户籍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家庭或单身人士配售,也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引进人才、单位职工定向配售。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办法》明确了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
本市城区户籍申购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购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且申购家庭在市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米)。
城市产业发展引进的各类人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购家庭至少有1人在本市稳定就业并在申购之日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且申购家庭在市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米)。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人才的人员,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首套房屋)可不受社保条件的限制。
《办法》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现房销售,配售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申购家庭按公开方式取得选房资格和选房顺序号。当期未取得选房资格的,进入轮候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