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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朱仙红 臧诗琴)“你们快来,这里有人用货车非法运输瓶装燃气!”3月29日下午5时许,洪山区城管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李桥横路三山王大厦院内有人用大货车非法运输瓶装燃气。工作人员现场查获一起无牌照货车非法运输102只燃气钢瓶行为,已将燃气钢瓶移交给专业机构暂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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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后,看见一辆白色的大型货车从一燃气站点装载燃气钢瓶后,正准备离开。由于该货车没有安装车牌,工作人员意识到该车可能存在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遂立即将驾驶员控制。工作人在车厢内发现,共有102个燃气钢瓶,其中已充装14.5公斤型号燃气钢瓶13只、未充装14.5公斤燃气钢瓶87只、未充装4.5公斤燃气钢瓶2只。经调查,该货车车驾驶员司机无法提供危运证,且无牌照行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嫌形成非法运输行为。据介绍,下一步,洪山区城管执法局燃管站将对涉事液化气供应站进行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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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属于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运输液化气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具有危运证的危运车运载。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如有发现燃气非法行为积极举报热线,共同维护城市安全,提升城区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