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杨天宇)近日,为进一步规范门店经营行为,给广大宜都市民营造畅通、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推进宜都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宜都市城管执法局以“抓铁有痕”和“踏石留印”的精神和毅力,做硬事、求实效,重拳出击,查处门店经营且屡教不改的店铺,对经营业主给予行政处罚。为规范市容管理,树立城管执法权威,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监察中队组建了执法办案专班,实现了执法办案专职化,专业化,专责化,开创了城管执法办案新模式。
宜都市文峰路某门店长期占道经营,产生的污水和恶臭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市容执法人员多次到店劝导教育,发现其仍未整改,并对执法人员百般敷衍、用各种理由搪塞,拒绝改正。在多次劝导无效后,城管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按照规定履行立案批准程序立案,并取得调查取证照片、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明当事人未经批准出店占道经营的事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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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于2022年12月12日向其送达了《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实施500元处罚。并依法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4日向本机关递交陈诉材料,辩称经营存在实际困难,希望领导酌情考虑,减少处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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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期多次抽查整改情况后,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错态度诚恳,所提交的书面陈诉材料内容属实,故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予以采信。在对案件集体讨论后,经批准2023年2月9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当日收到市城管执法局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表示即刻整改,并缴纳???,随后当场将占道经营物品搬进店内。2月10日下午,市容执法人员再次跟踪督查,发现店家正在积极整改,不再出店经营。实现了立案之初要求“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执行到位、整改到位”的工作目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宜都市城管局坚持扎实办好城管为民实事,解民忧暖民心,打好监督办案组合拳,紧盯群众需求,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保障民生、明利,彰显城管担当,打造宜都文明城市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