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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臧诗琴 王敏)9月14日,从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9月11日,洪山城管燃管站接到热心市民反映:丁字桥南路附近有人非法销售瓶装液化气,请求城管尽快出动取缔非法销售液化气的行为,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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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6点12分接到投诉,15分钟左右,洪山城管燃管站和洪山街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现场,一辆装载着19瓶大小不等的液化气钢瓶的面包车,正在向某连锁企业销送燃气。经查,液化气钢瓶为武汉市瑞龙石化公司所有,经营者是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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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属于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运输液化气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具有危运证的危运车运载?!拔T酥びΦ毕蚧Ъ鼗蛟葑〉厣枨氖屑督煌ㄖ鞴懿棵盘岢錾昵?。”燃管站工作人员介绍,胡先生具有出售液化气资质,但其运输液化气的车辆不符合规范,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嫌形成非法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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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工作人员已将液化气钢瓶交由专业危化品运输车转至相关单位;暂扣的非法载运液化气钢化瓶车辆,已交由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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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城管提醒广大市民,使用正规渠道购买的燃气,以确保用气安全及应有的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