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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建局以“四个优先”力促来咸人才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2022-02-25 09:18 来源:

核心摘要:只要在咸宁创业就业,就能在咸宁安居乐业。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和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持续通过新建、购买、租赁、存量房转化以及商品房配建等方式建设专家人才公寓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在全市大力推行政策支持优先、住房保障优先、购房补贴优先、小区服务优先等举措,力推全市人才工作高质高效发展。在政策支持方面:

? ? ?“只要在咸宁创业就业,就能在咸宁安居乐业”。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和“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持续通过新建、购买、租赁、存量房转化以及商品房配建等方式建设专家人才公寓”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在全市大力推行“政策支持优先、住房保障优先、购房补贴优先、小区服务优先”等举措,力推全市人才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 ? ?在政策支持方面:2018年以来,咸宁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南鄂英才”计划购房及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租房规范管理的通知》等系列人才住房支持政策,确保来咸创业就业的各类人才住有所居,心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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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住房保障方面:咸宁
市37395套公租房优先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市城区肖桥198套人才公寓优先向招硕引博人才分配;正在配建500套安居房优先向人才供应;正在创建的高新区市人才港项目优先供人才使用。同时,市住建局还克服近5年来既无公租房计划,又无专项资金支持的重重困难,通过“配建一批、腾退一批、转化一批、新建一批”等“四个一批”方式筹集人才安居用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分配,让他们在地理位置、户型面积、距离远近上优先选房。

? ? ? 在购房补贴方面:
重新启动购房补贴政策,对引进大学生支持倾斜。《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规定,对经就业(创业)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在就业(创业)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购买新建或存量住房的,90㎡(含)以下的和超过90㎡的分别给予8000元、10000元的购房补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结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按人计发,最多可发2万元;将购房补贴列入预算,让购房大学生有钱可补。截至2021年底,大学生引进计划购房补贴已发放51人,共计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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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小区服务方面:
推进“七让里”示范小区创建。在人才住房小区大力推行“让群众住进城里、让支部建在区里、让老人养在院里、让病床设在家里、让工资打进卡里、让幼儿托在所里、让学生走进校里”的“七让里”公租房示范小区建设,让引进人才享受到最优质最温馨的小区和社区服务,实现了“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区”的工作目标;率先推行公租房“四化”新规。在全省率先推行人才等公租房“四化”管理新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租房规范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后疫情时代“党建活动常态化、社会管理网格化、小区服务智能化、运营管理市场化”的公租房“四化”新规,让人才小区规范管理,提档升级。
市住建局表示:将立足本职,进一步在人才住房供应、购房补贴力度、住房保障流程等方面持续发力,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逐步实现住有所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促进咸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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