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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朱仙红)送气工为了减少运输距离,私自租赁民房违规存储燃气钢瓶,6月1日,武汉市洪山区城管执法局燃气热力管理站查处武珞村一处非法燃气储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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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6月1日下午,洪山区城管执法局燃气热力管理站珞南片区工作人员在武珞村进行燃气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穿着送气服装的男子驾驶电瓶车进入一老旧社区,只一会功夫,该名男子便驾车出来,电瓶车上挂有四个钢瓶。然而此地并无注册的燃气供应点,工作人员立刻警觉,当即将该车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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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送气工挂靠在正规站点,送气证件齐全,为了给附近用户送气方便,租用了武珞村内一间平方作为中转站存储钢瓶。工作人员随即来到该间平房,房屋老旧,门外各种线路交杂在一起,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房内放着九个燃气钢瓶和一些燃气软管,其中八个钢瓶为满气状态,一个钢瓶为空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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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管站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名男子所属公司,反映相关情况。在问询期间,当事人不愿配合,燃管站工作人员联系珞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当晚八点,在街道和社区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将屋内九个钢瓶暂扣并安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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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该站点负责人主动到燃管站配合调查。洪山区城管执法局燃气热力管理站负责人严国锋介绍,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第5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据悉,后续将会依法对该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