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凌勇)近日,武汉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下发通知,就近期建筑施工噪声执法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通知要求,城管执法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落实不诉不查规定,不随意到工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及公共事业运行等四个必需,4月9日2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凌勇)近日,武汉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下发通知,就近期建筑施工噪声执法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通知要求,城管执法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要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落实“不诉不查”规定,不随意到工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及公共事业运行等“四个必需”,4月9日22时前,对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第一、二、三类企业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因经营生产需要,产生夜间噪声污染,免予处理。其它企业如果能在武汉“解封”后补办施工许可,也可免予处理。对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的市政重点工程,应急抢险等项目,督察总队不纳入建筑工地噪声工作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在疫情期间产生夜间噪声污染,首次违法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以封停为唯一目的,以合理处理群众投诉为主。
通知强调要靠前服务,各区城管执法局要积极指导、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对市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对复工工地上门服务,指导工地采取切实可行降噪措施。
对市民投诉,要定力、有担当、有韧劲,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及时化解矛盾,通过微信群、QQ群等信息平台,加强宣传,争取居民对施工的理解。
要做好疫情结束后的报批工作,指导、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和区行政审批(环保)部门进行对接,待疫情结束后尽快完善施工手续。区局要加强和行政审批(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让企业更方便、更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