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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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我市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2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文件,出台扶持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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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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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紧组织复工复产。房地产行业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情况下,抓紧组织复工复产,售楼部、中介门店可开放,无需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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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市住建局到市房地产业协会与部分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二、全面实行容缺审批。优化审批服务,对达到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但欠缺次要材料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房地产行业企业说明原因,作出书面承诺,实行容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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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宽预售资金监管。暂定2020年12月底前,无条件返还房地产行业企业账户内预售监管资金50%,项目销售价格总额的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暂按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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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放宽预售审批条件。暂时取消商品房预售审批对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要求,放宽预售审批许可条件,由现行的单幢形象进度及投资额达到25%以上,变更为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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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徐文伟副市长带队到企业检查复工复产以及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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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因疫情影响造成在建项目或已取得土地待建项目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不计违约责任,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期限顺延,顺延时间暂定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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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房地产行业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支持、稳岗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