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其中,我局负责牵头推进竣工验收段改革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多方案合审、施工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消防设计审查相关工作。半年多来,我局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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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推动联合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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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胆改革、研究出台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实际,参照联合验收试点城市的成功做法,我局不断探索研究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具体操作方式,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改变原来部分专项验收互为前置条件,完成上一个专项验收才能开展下一个验收的模式,实现多部门同时进行验收的联合验收模式,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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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受理、打造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站式服务平台。牵头组织质量、自然资源、消防、人防、园林等主要验收部门进驻市民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联合验收的受理和出件业务,由原来的进多家门、办多项验收,实现只进一家门、只办一项验收的转变,由同一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同一窗口出具验收结果文书,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改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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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流程、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演练。牵头组织联合验收涉及单位,选取光明时光集项目开展竣工联合验收演练工作,从递交联合验收申请、审查资料、出具受理通知书、组织各部门到项目现场进行联合验收、出具验收结果文书等流程全部进行演练,及时发现实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竣工联合验收的具体流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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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动服务、选取工程建设项目试点开展竣工联合验收。组织服务对接会,牵头涉及验收各部门直接与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进行对接,为项目的各专项验收提供指导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中鼎温馨家园回迁安置项目10号楼以及碧桂园天悦湾 1号楼、2号楼、7号楼和地下室工程项目共两个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工作。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加快竣工联合验收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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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自治区率先实行多图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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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于2019年4月在自治区率先实行多图联审,明确将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一家经自治区住建厅认定的综合审图机构进行统一技术审查。在自治区住建厅对综合审图机构认定完成前,住建、消防、人防主管部门对现有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结果进行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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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托信息化手段办理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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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托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建设,搭建项目报建系统、施工图审查备案系统、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和竣工验收辅助系统,企业直接通过网上系统上传材料,在线办理报建备案、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等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极大方便企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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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化相关审批事项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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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简施工图审查备案申请材料。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整合和精简,申请材料由原先的13项压缩至3项,压缩率为77%,承诺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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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设计审查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压缩率为37.5%。我局依据审图公司出具的审查合格意见对消防设计进行形式审查并直接审批,审批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并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审批质量进行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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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部分工程验收条件、程序的通知》(桂建管〔2018〕91号),我局已转发该文件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报监手续的通知》(南建质安〔2018〕172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已将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申请材料压缩至3件。同时,简化工程质监、安监办理流程,取消前期现场勘验环节,列入事中事后监管,并将工程报监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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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化招投标事项办理所需的部分材料。一是根据清理相关“证明”的工作要求,我市对公开招标(包括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项目所需提供的“建设资金证明”调整为“建设单位关于建设资金到位的承诺书”,进一步方便了办事企业,省去了企业再去银行机构开具证明的环节。二是对公开招标(包括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项目所需提供的“施工图审查备案表”调整为“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企业尽早开展招投标工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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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推进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措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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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实现市本级监管的施工标和监理标电子开标评标的基础上,实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检测项目、设计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电子化交易功能。自2019年5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市本级检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此项举措更好地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招投标工作的需要,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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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优化非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自2018年6月1日起,依法放开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必须招标的限制,提高工程发包效率,激发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的市场活力。另一方面,优化直接发包办事流程,运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成果,通过扫描施工企业三证官方二维码来查询及核对企业信息,同时推行清单工程量、控制价材料电子化,减少企业所需递交纸质资料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