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关于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市住建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网信办,自10月中旬开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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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整治重点包括6项内容:一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二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三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四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五是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六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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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治活动将对从事住房租赁中介业务的机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和投诉处理等方式,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将对矛盾纠纷频发、信访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受到媒体曝光的住房租赁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分类处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要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来源:丹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