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稿件来源:扬州市住建局网站2009年颁布的《扬州市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出台十余年,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照明事业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市照明处修订了《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9年8月31日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上一篇:盐城市住建局赴宿迁、泰州考察学习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
下一篇:无锡市顺利通过省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