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西安市制定了《西安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从本月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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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目的
深化“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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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以市场主体评价检验改革成效,立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紧盯痛点难点,全流程全覆盖,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服务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加快大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一流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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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内容
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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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项目分类,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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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批流程上,涵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在审批时限上,行政许可、备案及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办理时限均纳入审批总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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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除外),既覆盖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也覆盖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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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事项上,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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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上,覆盖市级和区县、开发区两级以及西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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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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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实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线性工程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个、57个、43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横向纵向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完善配套制度和审批管理体系,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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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底,通过流程优化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实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1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70个、50个、4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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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