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玉林市召开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乡村风貌提升行动,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乡村新风貌。市长韦韬,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覃天卫,副市长祝小东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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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和玉林市的行动方案,玉林市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总的要求是按照基本整治、设施完善、精品示范三种类型,实施乡村规划“三落实”、特色风貌“三提升”、乡风文明“三治理”、村庄基础设施“七改造”和村庄公共服务“十完善”等“五大行动”;总的工作目标是到2021年,通过“五大行动”对村庄进行分类改造建设,完成18077个村庄基本整治、1506个村庄设施完善和151个村庄精品示范,基本实现对全市村庄风貌整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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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韬强调,开展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推动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的具体行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是展示“美丽玉林”乡村建设靓丽名片的必然要求,事关农业发展,事关农村繁荣,事关农民幸福,事关乡村振兴战略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以“等不起”的责任感、“欠不起”的使命感、“慢不得”的紧迫感,把乡村风貌提升打造成为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扎实抓好乡村风貌提升各项工作。要围绕“五大行动”和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好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强化规划引导,抓好项目实施,保障资金投入,创新机制模式,加强工作统筹,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协调,瞄准靶心、精准发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要迅速行动起来,坚决破除“等、靠、要”思想,认真做好辖区乡村风貌提升的规划,多方筹措资金,抓好组织领导、舆论宣传、工作作风、跟踪问效等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加快乡村振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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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小东通报了全市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当前急需抓好的几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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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还参加了玉林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业务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