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解决荣县农村地区“垃圾山”、“垃圾围村”等陈年旧疾,荣县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全县上下团结一心,以“三到位”促“三好”,在全市率先垂范,超额完成市下目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域治理”任务,为全市饮用水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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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以来,荣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表现在“三到位”。一是清理排查到位。按照中央、省、市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荣县于2016年底开始组织各乡镇对镇、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拉网式排查, 通过全域排查,荣县有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36处,占全市总数的51.4%。2017年4月完成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信息录入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比要求时间提前两个月完成。二是保障机制到位。迅速成立由荣县目督办、荣县城管局、荣县环保局、荣县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查组对荣县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开展专项督查,共督查25次,发现问题6个,发出整改通知6份。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印发《荣县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落实专项经费,积极争取省市专项治理资金,荣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争取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省债券资金200万元,为治理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三是规范治理到位。根据每个堆放点的地理环境、体量大小等具体情况,采取分类治理原则,确定“一处一策、一点一档”整治技术方案。2018年市下目标任务应完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15个,荣县共完成30个,超额完成15个,完成目标任务200%,实现时间任务双超额,位列全市第一。荣县所有非正规堆放点都已关闭停用,目前建成地埋式垃圾库9座,压缩中转站1座,新改建垃圾池1914个。采购环卫车辆27台,垃圾收集三轮车130辆,勾臂式箱体155个、垃圾桶535个。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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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全面治理,荣县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水环境治理得到极大好转,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极大提升,主要表现在“三好”。一是治理效果好。2018年,对进行无害化处理较困难的7个堆放点,采取防渗漏、填埋气导、压实覆盖、覆土绿化等技术,实施就地封场整治;对进行无害化治理较容易或所处流域敏感位置的15个堆放点,采取筛分清运处理方式,将陈年垃圾全部清运到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原址进行覆土绿化,确保了越溪河、旭水河流域水质改善。二是社会反响好。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从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入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粪污整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全面改善农村整体管理水平,原垃圾堆放点恢复了空气清新、绿草茵茵、步道整洁的景色,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荣县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及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三是环境质量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持续向农村延伸,建立以城带乡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乡镇根据本地规划建立生活垃圾压缩式转运站,实现压缩运输,村庄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齐垃圾桶和收集车辆,加强管护,持续深化城乡环境治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荣县创建四川省生态示范标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