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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河北省部分市(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在廊坊市召开。副省长杨汭主持会议,他要求,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舟在会上通报全省棚户区改造情况。
据统计,全省共有各类棚户区(包括城市棚户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五大类)137.3万户。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72.4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58.6万户,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8.2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9万户,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1.3万户,国有垦区危房2.4万户;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省属国有工矿棚户区已全部改造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已基本完成。剩余的64.9万户,计划2017年前改造57万户,其余7.9万户在2017年之后改造。
根据《河北省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我省2013-2017年规划改造棚户区68.1万户,约占全国总量的1/15。2014年全省计划改造棚户区14.1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13.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0.1万户、国有林业棚户区0.04万户、国有垦区危房0.6万户)。截至3月底,全省已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5万套,占年度任务的32%。
杨汭指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热切期盼。要坚持政府主导、典型引路,以更大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要立足长远、规划先行,把棚户区改造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结合起来,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和品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棚户区改造政策,做到严格执行不走样、不变通。要充分利用金融机构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好机遇,吃透国家金融政策,规范完善融资平台,着力破解融资难题。要注重设施配套,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群众住得方便、住得舒适。要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维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市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推进棚户区改造搞好服务。中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要发挥好大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树好样板,为全省棚户区改造提供可资借鉴的成熟经验。
廊坊市、沧州市、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国石油华北油区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