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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市、县利用半个月时间全面清理建成区内积存、临时堆放等暴露在环境中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是清理的重点区域。
方案提出五方面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城区垃圾。进一步对城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在全面排查整治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基础上,彻底清除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暴露在环境中的垃圾,达到视野之内无垃圾的要求,并将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往正规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完善垃圾收集运输体系。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在垃圾收集容器和收集次数不足的区域,科学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增加垃圾清运次数,提高清运效率,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对已有的收集容器要进行密闭化改造并保持清洁卫生,确保无异味、无遗撒垃圾。
加快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本地城市垃圾分布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并达到进场条件。其中,各市县均要谋划建设一座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尽快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处理。
严控垃圾非法倾倒。落实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流程清单管理要求,详细记录各环节情况,清运和处理数据要相互对应,形成闭合工作过程,杜绝垃圾非法倾倒。对排查中发现的垃圾非法倾倒点,可找到偷排偷倒单位和个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责令妥善处置并依法处罚;对暂时不能找到偷排偷倒单位和个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关部门负责妥善处置。
建立长效机制。对重点区域、重要地段进行网格化管理,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每个区域路段均有专人清扫清运。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标准化管理和作业流程,实现环卫作业全程控制。建立环境卫生奖惩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督办和定期考核检查。不断巩固整治成效,确保各区域不再产生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