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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市建设局联合秀洲区建设局、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取缔了位于王江泾镇宇泗浜村一民房内的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储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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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该场所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瓶装液化气。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协调属地执法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对该处储存的47个液化气钢瓶进行了暂扣,并安全转运至专业公司指定场所存放,同时对涉及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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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及时消除了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颗定时“炸弹”,对我市非法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规范了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秩序,避免了潜在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