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据了解,《通知》中的“公积金借款人权证移交清单”的文本格式就公积金借款人相关权证在移交过程中的要点进行了明确: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须加盖公章、移交人和接收人须本人签名以及加盖骑缝章等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
《通知》还要求各营业部要严格权证交接手续,加强对清单的规范管理,并对营业部抵押岗柜员因工作岗位变动而需将清单一并进行移交的工作事项也进行了明确。
(信息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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