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风景名胜区等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