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杨晓光 主要职责:1、研究拟订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4、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等级的审批、报批和监督管理。5、负责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6、负责房地产业管理。7、负责建筑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8、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9、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10、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11、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12、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13、负责城市管理工作。14、负责建设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15、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16、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386号